第十章 糜竺-《三国:我才不想在乱世谈恋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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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会尽快决定去留...”他沉住气,好言安抚毛弘,“若是要回徐州,届时必定不会忘记老师!”
八分书法也算显赫一时的学问,师宜昌和梁鹄都曾凭此官至选部尚书,毛弘作为新一代八分书法的高手,来自己门下做个食客,还是有收藏价值的。
听到这话,毛弘汗也不出了,他满饮一樽,大笑赞道:“子仲真君子也!”
糜竺却站起身,走到窗边遥望远方的上林苑,只觉秋风萧瑟,自己身如落叶,不知该何去何从。
......
身后美婢以为糜竺陷入沉思,正要上前给主人披上大氅,却见糜竺指着楼下道:“把那个戴熊皮帽子的壮士请来一叙!”
嗯,还是先收集手办...我是说招揽食客比较重要。
......
和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比起来,徐嘉树都要显得更高大,更白净,在人群中格外醒目。
“诗云:硕人俣俣,公庭万舞。有力如虎,执辔如组。”真正面对面,糜竺出声赞道:“没想到能见到如此璧人,在下徐州糜竺,可以称呼我为子仲。”
璧人,是指此人仪容美如璧玉。
别误会,糜竺的取向没什么问题,只是收藏癖又犯了而已,不然他家里也犯不着白养那么多僮仆和食客......
徐嘉树也好奇地打量着糜竺——这就是那个刘备的吉祥物大舅哥?
早知道自己当初就多玩玩三国志了,现在竟然一时想不起此人的属性,只记得政治貌似八十出头的样子......
但是再怎么忘,糜竺是刘备的大舅哥加天使投资人这个身份,徐嘉树还是知道的。
这是条大腿!
“咳咳...叫我子茂就可以了。”
在古代,汉族男子二十岁冠礼,女子十五岁笄礼后,不便直呼其名,故另取一与本名涵义相关的别名,称之为字,以表其德,人际交往为表尊敬,必称其表德之字,后称字为表字。
子茂,便是徐嘉树给自己取的表字了。
互通姓名之后,糜竺见徐嘉树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,以为是自己的排场太大,让这位壮士有点局促。
他轻轻一挥手把婢女们屏退到门外,亲自给徐嘉树倒上一杯酒,“且先饮此杯,去去秋寒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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