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可是谁又知道,就是此人,却满肚子充满着人肉味儿,五脏六腑充满着尸臭味儿。 《魏晋世语》明确记载:太祖乏食,昱略其本县,供三日粮,颇杂以人脯。 相信略微用点心,大家伙就会看懂,吃人肉,没错,就是吃人肉。 曹老贼行军在外,大军缺粮无力作战,程昱掠杀县中百姓,制作人肉干以作军粮。 字面意思看起来很简单,程昱为了替自己的主子分忧,私自做主,掠杀县中百姓,做成人肉干充军粮,这事和曹老贼无关。可是,大家放开脑子想想,在那个上下级壁垒森严的年代,没有曹老贼的首肯和默许,程昱有多少脑袋,敢做出这么天怒人怨的事情?在曹老贼因为军队踩踏了几亩庄稼,便割须代首,拼命维护自己人望的时候,程昱又有多少脑袋,敢私自做出这等丧心病狂、禽兽不如之事? 国家亡了,是妲姬、是褒姒、是杨贵妃、是赵飞燕的错,这个锅让女人背了。创业之初,曹老贼吃人肉的锅总要有人背,不是吗? 春秋笔法,真的妙不可言啊! 二十一世纪,网络之上,一群群,一伙伙的刘吹、曹粉、小儿迷,为了他们心中的偶像口水四溅,国骂横飞。 姜丑不知道,如果把他们丢来这乱世,见到这一切,他们又会做何选择?会不会和自己一样? 广宗城下,漳水河边,一路行来,数十日的光景。在这一刻,姜丑这个生长在盛世中国的二十一世纪的屌丝青年,才深深的体会到,“宁为太平犬,莫作乱世人。”这句话的真切。 自己,现在就是一条在乱世中惶惶逃命的狗,又在何时能活出一个人样呢?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