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章 同居-《我在乡村苟到成神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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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场风波,就此过去。

    大山深处,四面环山的闭塞山村——沈家沟村,平静依旧。

    大学教授和他的学生,以及那名年轻道士,都已经‘走’了。

    他们走的很突然,正如他们来时的突然。

    唯一不同的是,漂亮女生陆小月,留在了沈家沟。

    更怪异的时,她搬出了村长沈阿福家的宾馆,住到了独居的孤儿沈天家里。

    很快,沈天成了全村男人的公敌。

    村里人可不傻。

    这么漂亮的城里大小姐,怎么会心甘情愿留在苦哈哈的闭塞山村?

    能留下她的不仅是风景,还有爱情!

    ——都搬到男方家里同居了,已然是不诤的事实。

    沈天这小子,整日游手好闲,和二蛋两个,拿着手机到处瞎转悠,不务正业的街溜子,居然有这么大的福分!

    馋!

    真馋!

    把村里的懒汉们都馋疯了。

    沈天将中品宝器‘无垢’炼化,吸收了其中蕴含的一丝灵力。

    沈天的‘灵力槽’,增长了微弱的一丝。

    “品级太低,这样的中品宝器,炼化吸收一百万件,才有可能让我突破金丹后期,踏入元婴期!”

    沈天摇了摇头,如今灵气枯竭的地球,可找不出一百万件中品宝器!

    以后,只要法器甚至灵器,宝器级别的法宝,对于金丹后期的沈天而言,意义不大。

    陆小月成了‘乡村教师’,偶尔去溪边画画,大部分时间,留在村里教五岁到十岁的十几个孩子写字。

    山里孩子很少有识字的,小小年纪就要干农活,再者村里没有学校,更没有老师愿意来沈家沟村教学。

    陆小月到各户适龄儿童家中家访,简明阐述了‘识字’的重要性,本以为思想工作很难做通,毕竟小孩子‘上学’后,就少了一个做饭放羊割草的小能手。

    让陆小月没想到的是,事情出奇的顺利。

    尤其是孩子的父亲和爷爷,一致表示,全力支持小月老师,今后孩子若是调皮捣蛋,回家打裂他们的屁股蛋。

    家访结束,小月老师临走的时候,不仅送上蘑菇、野菜、土鸡等土特产,并热情的送出门,临别时,很有礼貌的轮流和小月老师握手......

    有不少朴素的山里汉子,一再拜托陆小月,好好管教自己的皮猴子。

    总之,拜托了一次又一次,手握了一次又一次。

    ——谁说山里人粗鲁不知礼节了?

    陆小月第一次感受到了山里汉子的彬彬有礼。

    偏见!

    都是城里人对山里人的偏见!

    沈天家前院的空地上,多了十几张简易的书桌和凳子,都是其中一个孩子做木匠的父亲,无偿赠送的。

    “小月老师,我家虎伢子,以后可就托付给你哩。”

    木匠握着小月老师的手,诚挚的拜托,犹如白帝城托孤的刘皇叔。

    二蛋十分支持陆小月办学。

    “能学会认字就行......至少长大后去城里打工,知道哪里是‘足浴’,哪里......还是‘足浴’!”

    二蛋对于传说中的‘足浴’,有着很深的执念。

    一辈子没走出过大山的汉子,对‘足浴’以及‘浴场’,都有着无尽的幻想。

    日落月升,时光荏苒。

    一眨眼,陆小月已经在沈天家里,住了快半个月了。

    村里妇人风言风语,远远看到陆小月,凑在一起晒太阳的村妇,目光总是在陆小月的肚子上扫来扫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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