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77章 再拒隆泰药业 懊恼的张静琪-《疯了吧,你管这叫检察官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

    (明天最后一天输水,下个星期休息开始还债。)

    李在华和郑锡庆畅享未来的同时。

    龙山基地。

    一座别墅。

    卧室内。

    张静琪穿着性感睡衣,慵懒的靠在亚瑟·格兰的怀中。

    而亚瑟·格兰却在翻看手中的文件。

    十分钟后。

    亚瑟·格兰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,眼神更是闪烁不定。

    “达令,看来我们小瞧了李先生,他果然说到做到!”

    张静琪翻过身来,笑着道:“怎么说,你答应跟他合作了?”

    亚瑟·格兰稍作思索。

    “合作没问题,但要看李先生的诚意!”

    张静琪目光微动。

    “要我提醒他吗?”

    亚瑟·格兰摇摇头:“用不着,相信李先生会明白我的心思。”

    张静琪撇了撇嘴,转瞬即逝。

    “那你总得给个准信,不能让李先生一直等吧!”

    亚瑟·格兰不想回答,岔开话题道:“对了,李先生说的那家公司怎么样了,好像很长时间没消息了?”

    张静琪轻蹙眉宇。

    “你是说大成能源株式会社?”

    亚瑟·格兰点点头。

    “对,就是这家公司,李先生说好像要给我一个惊喜。”

    张静琪眼珠子一转。

    “确实,要我问问吗?”

    亚瑟·格兰舔了舔嘴唇。

    “好,你帮我问问李先生,希望他不要拖太久。”

    闻声。

    张静琪双手环绕搂住亚瑟·格兰的脖子。

    “拿到股份,你有什么打算?”

    亚瑟·格兰一怔,这点确实没想好,不由含糊其辞。

    “达令,股份的事八字还没一撇,等拿到手再说。”

    瞧着男人敷衍自己。

    张静琪尽管懊恼不已,表面却要装作通情达理。

    “好,你的东西当然你来决定。”

    听到这话。

    亚瑟·格兰满意的笑了笑,接着一把将张静琪抱起。

    “达令,时间很晚了,不如我们”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时间过的飞快。

    次日。

    随着赵淑兰妥协,李在华并未穷追猛打。

    要是真把这位女强人逼急了,说不准真要同归于尽。

    上午9:38分。

    隆泰药业。

    顶层。

    会长办公室。

    当当当.

    敲门声响起。

    “进来!”

    秘书室长闻声推门而入,快步上前鞠躬行礼。

    “会长!”

    尹成绩不假思索道:“事情怎么样了?”

    秘书室长回答。

    “法务部已经重新提交抗诉申请!”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另一边。

    首尔高等检察厅。

    一间办公室。

    当当当.

    敲门声响起。

    “进来!”

    秘书官闻声推门而入,快步上前鞠躬行礼。

    “千检察官,隆泰药业刚刚提交了新的抗诉申请!”

    话音落下。

    千仁佑顿时皱起眉头。

    “拿来我看看。”

    秘书官双手将文件递上。

    千仁佑接过档案袋,而后摆摆手。

    “你可以出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好的千检察官。”

    言罢,秘书官转身离开。

    等人走后。

    千仁佑拆开档案袋封口,取出里面的文件,一目十行的翻阅。

    不知过了多久。

    千仁佑揉了揉太阳穴,隆泰药业还真是麻烦。

    不过认真来讲,这次提交的抗诉申请确实要比上一份专业和用心。

    只是隆泰药业并没有听从他的建议,将检验交给半岛本土机构,而是花大价钱选择了有名的国际实验室。

    另外两位认证的口供相较上次更加详细,更具有说服力。

    换做以往,千仁佑说不定会卖隆泰药业一个面子接受申请。

    奈何现在不同。

    崔胜佑不点头,千仁佑压根不敢做主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。

    千仁佑沉思须臾,将文件重新塞回去,起身拿着档案袋离开房间。

    片刻功夫。

    顶层。

    检察长办公室。

    当当当.

    敲门声响起。

    “进来!”

    千仁佑闻声推门而入,快步上前鞠躬行礼。

    “检察长!”

    崔胜佑抬起头来,淡淡的道:“有事吗?”

    千仁佑一边点头,一边双手将档案袋捧起。

    “检察长,刚刚隆泰药业提交了新的抗诉申请。”

    崔胜佑皱了皱眉头。

    “拿来!”

    千仁佑双手递上档案袋。

    “请您过目!”

    崔胜佑接住袋子拆开封口,倒出里面的文件,开始翻阅。

    只不过看到一半的时候。

    崔胜佑不动声色的摆摆手。

    “千检察官,这份文件暂时留我这里,你先回去工作。”
    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