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百六十一章 拒绝的权力-《唐朝小闲人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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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韩艺目光一扫,不卑不亢道:“关于这买卖婚姻,微臣认为追根溯源,还是在于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苛刻性,因为买卖婚姻从来都是父母安排,并非是子女自己的选择,原因还是在父母身上。但是父母之命又具有一定的合理性,微臣也在文章中提到过,其一,是因为父母人生阅历较多,而大部分女人又少有出门,须得父母出面。其二,是因为普天下的父母都是希望自己的儿女将来幸福,都是往好处促进桩桩婚事的。这才是父母之命的由来。

    这本是合理的,微臣也是相当认同,但是凡事都不能做过了,当父母之命成为律法,近乎于苛刻时,因而就衍生出了买卖婚姻等陋习,利用子女去敛财,利用子女去谋求仕途上的利益,这不管是从哪方面去看,这都是极为自私的,对于子女也是相当不公平的,故此微臣是反对的。”

    “荒谬!”

    一个大臣突然站了出来,道:“父母之命乃是孝道,是礼法,是祖宗传下来的,岂能因为极个别现象就给予否定,这才是自私的。另外,这婚姻乃是人家家事,收多少礼金,双方都是你情我愿,并未违反道德和礼制,用买卖来形容,是为偏见。仅凭此就将此事强加于父母身上,更是有违孝道,父母也是从子女过来的,几百年来,代代相传,未闻有错。”

    这人正是韩艺的老对手,崔义中。

    许敬宗那是相当赞成,我嫁我的女儿,又没有嫁你的女儿,你凭什么说三道四。

    韩艺笑道:“崔大学士言之有理,我也并未反对父母之命,我文章上面开头就是讲述父母之命的合理性,但你只是从父母的角度来阐述此事,还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。”

    崔义中皱眉道:“愿闻其详。”

    “就是君主啊!”

    韩艺道:“子女不但是父母的子女,也是我大唐的百姓,是陛下的子民,陛下为陛下的子民说一句公道话,有何不可?而真实的情况是,很多父母都将自己的十五六女儿的嫁给四五十岁的官员、乡绅,你们崔家也干过这事,以至于造成女儿年纪轻轻就守寡,我就不说什么买卖婚姻,单从幸福与否来看,难道这是为了女儿好吗?甚至有些人,宁可让女儿在家孤独终老,也绝不愿让女儿嫁给自己不认同的人,这不是自私又是什么。

    就说许大学士将女儿嫁给一个酋长的儿子,双方可能连语言都不通,生活习俗都不相同,难道这就是为女儿着想。陛下身为君主,看到这种情况,难道就不应该为大唐子民做主吗?而且这绝不是个别现象,像这种悲剧,我可以说上一天,而且都不待重复的。”

    许敬宗听得火冒三丈,说好休战的,你小子不讲信用啊,立刻看向李治,你看这小子不将你放在眼里啊。

    李治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许敬宗,若有所思,这个切入点太妙了,李世民是从功绩方面来切入的,觉得山东士族没有什么卵本事,而江山是我打下来的,但是他们的女儿却比我的公主还要吃香一些,不公平,要改。

    但这个就难说了,你摆明就是打压人家山东士族,那人家当然不服,而且只会造成更多的人支持山东士族,你皇室血统不正,公主又经常乱来,人家山东士族大家闺秀至少不会给我带绿帽子,你的公主当然廉价。但如果是从君主和子民的关系切入的话,那这话就有得说了,你嫁得好就好,嫁不好,我的子民受到了摧残,那我就有资格说话了。

    当然,提及许敬宗,肯定韩艺故意的,你们先暗中搞鬼,我就要提,我提了我还得让陛下称赞,你咬我啊!

    萧钧心想,这个谏议大夫干脆让韩艺来当算了,真是太能说了。

    崔义中不敢争辩了,这要再辩下去,就是父母大,还是皇帝大,但父母也是皇帝的子民呀,怎么说都是错啊。

    这小子太会钻空子了。

    李治频频点头道:“爱卿言之有理。”

    你说有理就行。韩艺朝着李治拱手道:“陛下既然认同微臣之言,那微臣就必须得冒死进谏了。微臣认为身为君主对于这等歪风邪气置若罔闻,不想办法解决,以至于这等悲剧一直在我大唐发生,并且愈演愈烈,微臣认为陛下也是难辞其咎,陛下也应该好好反省一下。”

    大臣们同时倒抽一口气,这小子是疯了吗,竟敢拿陛下问罪。

    李治一愣,这火怎么就撒到我头上来了,但转念一想,眼中闪过一抹喜色,叹道:“你说的不错,朕确实是难辞其咎,但朕也并不是置若罔闻,只是朕苦于没有办法加以制止啊,爱卿可有办法?”

    韩艺立刻道:“微臣倒是有一个办法,不知可行与否。”

    李治忙问道:“快说。”

    韩艺道:“就是在父母之命的范围内,赋予子女拒绝的权力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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