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班-《人性的因素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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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可他们刚走,大班又把那个仆人大声喊了回来;仆人到了跟前,那副漠然的样子真叫人来气,他吩咐仆人去倒一点威士忌。他用手帕擦了擦脸上的汗。举杯喝酒的时候他的手在抖。不管他们说什么,那个坟墓他肯定是看到了。说起来,他现在还听得到苦力把泥土铲上来,落在地面上沉闷的砰砰砰的声音。这到底怎么回事?他听得到自己心跳加速了。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别扭。但他还是振作了起来。都是没影的事。要是他们说得没错,那看见的坟墓就是幻觉了。他现在最该做的就是先去俱乐部,要是碰到了医生就让他检查一下。

    俱乐部里每个人都一如往常,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期待今日有所不同,但这样至少他安心了一些。这些人,多年来都一起过着井然有序的规律生活,渐渐养成一些小怪癖——一个人打桥牌的时候嘴里的哼哼声不停,另一个非要用吸管喝啤酒——而这些经常惹恼大班的小习惯现在给了他一点安全感。他需要这份安全感,因为他就是忘不掉那奇怪的一幕。那天他桥牌打得很臭,搭档又苛刻了一些,大班没收住脾气。他总觉得大家看他的眼神有些古怪,猜自己那天大概有些什么地方不同寻常。

    突然他觉得俱乐部里待不下去了。往外走的时候他看到医生在阅览室里读着《泰晤士报》,但他劝服不了自己上前找他。他想自己去看看那个坟是否还在那里,坐进轿子,吩咐轿夫抬他去墓园。同样的幻觉不会发生两次,是不是?另外,他会带着管理人一起去,要是没有坟墓,他就算给了自己一个说法,要是坟墓就在那里,他要让这个中国人好好尝些教训。但是管理人不知跑哪里去了,还带走了钥匙。大班发现自己进不了墓园,一下子精疲力竭。他坐回轿子里,告诉轿夫送他回家。他想晚饭前躺上半个小时。他太累了。是了,肯定就是这个缘故。他听人说过太累的时候的确容易产生幻觉。当仆人把晚餐要穿的衣服拿来时,他全靠意志力才起得了身。他有种强烈的冲动,想不穿正装用餐,但还是没有妥协:他自己定下的规矩,已经守了二十年,而规矩定下了就要遵守,这是不能商量的事。用餐时他还要了一瓶香槟,舒服了一些。餐后他让仆人把他最好的白兰地拿来,几杯下肚之后,似乎又恢复过来了。管他什么幻觉!他去了桌球室,打进了几个有难度的球。看球那么准,他的身体能出什么大问题?到了床上一下子就沉沉睡去了。

    突然他惊醒了。他梦到了那个掘开的墓穴,和那两个悠闲干着活的苦力。他很确信自己的确看见了他们。亲眼所见的事情却要说成是幻觉也太可笑了。然后他听见更夫来巡夜了。夜间阒寂,那一记梆声吓得他几乎灵魂出窍。他突然满心的恐惧,突然害怕起城里那无数蜿蜒的中国街巷,寺庙那繁复的屋顶,还有庙里那些表情痛苦、身姿扭曲的鬼怪,都可怖极了。他讨厌侵入他鼻孔的那些味道。也讨厌这里的人。各种各样套着蓝衫的苦力,一身污秽和褴褛的乞丐,还有那些商人和地方官员,全都穿着黑色的长袍满面和善,圆滑得叫人捉摸不透。大班只觉得他们有股恶意正朝他压迫下来。他憎恶这个国家。中国。他根本就不该来。此刻他慌得六神无主,只想出门。他绝无可能在这个国家再多待一年,再多待一个月也不行。上海有什么好惦记的?

    “天呐,”他喊道,“要是这时候平平安安在英格兰该多好。”

    他想回家。要是自己快死了,他希望能死在英格兰。他不想葬在这些就知道斜着眼笑的黄种人之间。他想葬在自己的祖国,而不是那天看到的那个坟墓里。在那里他怎能安息?绝对不行。人家怎么想有什么要紧的?那是他们的事。现在唯一要紧的事情就是趁还有机会,赶快逃走。

    他从床里爬出来,写信给公司的领导,说他发现自己病危。职位上只能找人替换。他会在情况允许之下第一时间离开。他必须立刻回国。

    第二天早上他们发现这封信就攥在大班的手里。他整个人从桌椅之间滑了下去,早已没了性命。

    [1]收录于1922年出版的《在中国屏风上》(onachinesescreen)。

    [2]st.paul,位于伦敦巴恩斯。圣保罗中学创立于1509年,是英国最早的九所“公立”学校之一,在学术上一直是英国最优秀的中学之一。

    [3]punch,伦敦一份中产趣味的幽默刊物,1841年创刊,1910年发行量突破十万,于2002年停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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