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好像盛羡的反常,不是从今天开始的。 昨晚上她被那位叫庄臣的智障骗过去,盛羡把她留下那举动就挺反常的。 陆惊宴趴在桌子上,仔仔细细的回忆了一遍她和盛羡的最近。 貌似真要是追溯起来,盛教授在她被陆鸿程甩了一巴掌那晚上就已经开始反常了。 手机突然发出“嗡”的一声,陆惊宴抬起头,是盛羡发来的消息,已经到楼下了。 她急忙起身,跑到洗手间对着镜子照了照,确定自己还好,这才拿着包和外套下了楼。 … 在去法院的路上,陆惊宴从盛羡助理的口中大概了解了下他们今天开庭的案子。 被告人张某,男,73岁。 原告方李某,男,43岁。 张某和李某同村,一场大水,冲走了李某的父母,他从此以后跟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。张某妻子身体不好,一直未能生下来孩子,在李某奶奶去世的那一年,张某和妻子因为邻里关系,抚养了李某。 当时的李某年仅十三岁,张某并未去法院做公正收养李某,而他也觉得李家就这么一个儿子,不应该跟着他姓张。从李某十三岁那一年起,之后长达二十年的时间,他上学,毕业,找工作,娶妻,等一切开支几乎都是张某提供的。 张某妻子在五年前因病去世,张某卖掉了老家的房子,李某也拿了一些钱。 妻子去世四年后,张某被检查出来也患了病,开始李某还给张某看病,但时间久了,发现病情不可控,花钱如流水,李某有些不情愿了,他咨询了下律师,因为张某和他在法律上并不算是父子关系,可以不提供赡养义务,然后李某将张某赶出家门,张某带病在身,加上年迈,也没退休金,没有经济来源,走投无路之下去求李某,然后总是被李某妻子驱赶,张某实在没辙,在一次去李某家时,偷走了一台电脑,李某借此把张某告上了法院。 … 盛羡要开庭,陆惊宴跟着他的助理坐在了听审区。 助理性格蛮开朗的,话也很多:“这种家庭纠纷案,是律师最不爱接的。” 陆惊宴好奇的看了他一眼:“为什么?” “毕竟是家庭案件,他们在一起呆了那么多年都是有感情的,这会儿看着撕破脸闹到了法院,但很有可能下一秒就突然和好了,然后你身为律师冲锋陷阵忙前忙后不说,到最后说不定还要被他们联起手来要求你退钱。” “那盛羡,他……” 助理看出来陆惊宴要问什么:“哦,盛教授这个没要钱。” “没要钱?” “对啊,你不知道吗?”助理见陆惊宴一脸茫然,又说:“盛教授经常干这种事的,之前有个盲人,被车撞了,对方仗着她眼盲,说是她碰瓷,当时还在网上带了节奏,那会儿很多人说不是老人变坏了,是坏人变老了,还说什么眼盲就可以这么碰瓷的吗。” “为了接那个案子,盛教授推了个大公司的经济案,你知道的,这种大公司经济纠纷案对我们来说才是最赚钱的,经常都是拿百分比的那种,当时可把律师事务所另外两个合伙人给气的半死,但没办法,盛教授就这样啊,用他的话来说,他之所以当律师,是为了让这个世界上多一点公平。” ps:晚安啦~明天接着写~~~最后一天啦~大家记得投月票哦~爱你们~ 第(3/3)页